关闭

举报

  • 提交
    首页 > 商家企业 > 正文
    购物车
    0

    我省出台举措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

    信息发布者:yqh19850920
    2017-04-22 23:19:35    来源:四川农村日报   转载

           记者(20)日从省政府网站获悉,为鼓励和支持我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加快推进我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从优化市场准入制度,创新农村金融服务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对返乡下乡创业人员的服务。


          鼓励发展优质粮油蔬菜等特色产业


        《意见》提出,我省将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大力发展优质粮油、蔬菜等特色产业,引导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特色小家禽、水产业,推动农产品加工提档升级,鼓励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开展产地清洗、筛选等商品化处理,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和休闲农业等。


          我省还将试点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公益性孵化园区(基地),培育打造命名一批省级示范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向园区集中,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多元有偿的涉农服务,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与现代农业结合。


          此外,我省还将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的农民合作社申报、实施和承接财政支农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相关扶持政策向规范化、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倾斜,实行财政补助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


           完善支持创业创新政策措施


         《意见》提出,我省将从优化市场准入制度,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完善用地用电支持措施,支持创业创新培训,健全社会保障机制,强化信息技术支撑几个方面,切实为返乡创业者提供服务。


            在市场准入方面,我省将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放宽无产权证明房屋作为经营性用房的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登记限制,允许具有农民身份的返乡下乡人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收益权出资组建专业合作社。


           在农村金融方面,我省将鼓励开发符合返乡下乡人员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权属清晰的农业设施、大中型农业机械等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鼓励探索开展价格指数保险、收入保险、信贷保证保险、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保险、农业社会化服务保险等创新试点。


           在财政支持方面,我省将把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范围,改革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整合用好全省各类产业发展资金,将符合投资方向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基金项目库。


           在用地用电方面,《意见》明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依法使用建设用地自办或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方式与返乡下乡人员共同举办住宿、餐饮、停车场等旅游接待服务企业,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林业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均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在社会保障机制方面,《意见》也明确,返乡下乡人员可在创业地按相关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我省将按规定将其子女纳入城镇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对返乡下乡人员初始创业失败后生活困难的,可按规定享受社会救助。


           此外,我省还将大力实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按规定落实政策措施,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创业创新,支持投资入股参与电子商务进村综合示范项目、电子商务精准扶贫项目建设。

    打赏捐赠
    0
    !我要举报这篇文章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村网通立场。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